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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 申请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市县发证(主要作物杂交种子及亲本种子、常规种原种种子以外的); 注册资本:100万元; 种子检验员1名以上,专业技术人员2人以上(可兼职种子检验); 种子仓库100平方米以上; 种子经营场所100平方米以上; 种子检验室30平方米以上及必需的种子检验仪器设备; 种子加工厂房50平方米以上及种子清选机(风筛选)1台以上,精选机(重力选)1台以上,种子包装机2台以上。 申请省发证(主要作物杂交种子及亲本种子、常规种原种种子) (1)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(主要作物杂交亲本和常规原种种子100万元); (2)种子检验员2名以上,专业技术人员3人以上; (3)种子仓库200平方米以上; (4)种子经营场所200平方米以上(办公室、门市部); (5)种子检验室40平方米以上及必需的种子检验设备; (6)种子加工厂房100平方米以上.种子加工设备:种子加工生产线一条(2吨以上/小时)或2吨以上(小时)种子清选机(风筛选)2台以上,2吨以上(小时)种子精选机(重力选)2台以上,包装机2台以上。 申请农业部发证 A、进出口种子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,其他条件符合<<种子法>>29条规定; B、实行选育.生产.经营相结合(育繁销一体化公司)种子经营许可证; 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; 种子检验人员5人以上,育种专家5人以上,种子加工、储藏或技术人员5人以上; 有育种科研机构及相应的育种条件; 有稳定的种子繁育基地.成套种子加工设备; 商品注册商标、销售服务网络、自有品种占销量50%以上。 1.2 申请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须提交的材料 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; 注册资本证明(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)、营业执照副本(原件和复印件); 种子检验人员、贮藏保管人员,加工技术人员资格证明; 种子检验仪器、加工设备、仓储设施(如租用应提供五年期以上的租用合同)清单.照片及产权证明; 种子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(如租用应提供五年期以上的租用合同)及照片。 实行选育.生产.经营相结合向农业部申请领证还须提交: 育种机构.销售网络、繁育种基地照片或说明; 自有品种说明; 育种条件、检验室条件、生产经营情况的说明。 2.1 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注册资本:生产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500万元,常规种和主要农作物杂交亲本种子100万元; 种子晒场500平方米以上或有种子烘干设备; 种子仓库100平方米以上; 种子检验室40平方米以上; 有持证种子检验人员2名以上,种子生产技术员3人以上。 生产杂交亲本种子和常规种原种种子,须具有固定的没有检验对象的隔离条件好的自有种子生产基地;种子烘干机1台以上和低温种子仓库50平方米以上,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人以上。 2.2 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须提交的材料 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; 种子检验员和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; 注册资本证明(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)、营业执照副本(原件和复印件); 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、照片及产权证明; 种子晒场情况介绍及种子烘干设备照片及产权证明; 种子仓储设施(如租用应提供三年期以上的租用合同)照片几产权证明; 种子生产地点的检验证明和情况介绍; 生产品种介绍,品种为授权品种的,还应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或品种转让合同;生产种子是转基因品种的,还应提供农业转移基因生物安全书。 3.1 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: 3.1.1 钟鼎式、横格式分样器 各一套 3.1.2 套筛 1套 3.1.3 光照发芽箱 2台 3.1.4 电热恒温培养箱 1台 3.1.5 电热干燥箱 1台 3.1.6 快速水分测定仪 2台 3.1.7 粉碎机 1台 3.1.8 电子天平(1/1000克) 1台 3.1.9电子天平(1/10000克) 1台 3.1.10 电子秤 2台 3.1.11 电冰箱 1台 3.1.12 显微镜 2台 3.1.13 干燥箱、培养皿、化学药剂、玻璃器皿、铝盒、扦样器等设备
3.2.1 钟鼎式、横格式分样器 1套 3.2.2 套筛 1套 3.2.3 光照发芽箱 1台 3.2.4 电热干燥箱 1台 3.2.5 快速水分测定仪 1台 3.2.6 粉碎机 1台 3.2.7 电子天平(1/1000克) 1台 3.2.8 电子天平(1/10000克) 1台 3.2.9 电子秤 1台 3.2.10 电冰箱 1台 3.2.11 显微镜 1台 3.2.12 干燥箱、培养皿、化学药剂、玻璃器皿、铝盒、扦样器等设备 |